活動期間 : 113…
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更新
文章目錄:
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
契約中文簡稱 | 契約代碼 | 調整後原始保證金 | 調整後維持保證金 | 調整後結算保證金 |
---|---|---|---|---|
臺股期貨 | TX | 292000 | 224000 | 265000 |
小型臺指期貨 | MTX | 73000 | 56000 | 66250 |
客製化小型臺指期貨 | MXFFX | 73000 | 56000 | 66250 |
微型台指期貨 | TMF | 14600 | 11200 | 13250 |
電子期貨 | TE | 369000 | 283000 | 302000 |
小型電子期貨 | ZEF | 46125 | 35375 | 37750 |
金融期貨 | TF | 107000 | 82000 | 96000 |
小型金融期貨 | ZFF | 26750 | 20500 | 24000 |
臺灣永續期貨 | E4F | 71000 | 54000 | 64000 |
航運期貨 | SHF | 15000 | 12000 | 14000 |
臺指選擇權保證金(A)值 | TXO | 77000 | 59000 | 69000 |
臺指選擇權保證金(B)值 | TXO | 39000 | 30000 | 35000 |
臺指選擇權保證金(C)值 | TXO | 7800 | 6000 | 7000 |
電子選擇權保證金(A)值 | TEO | 90000 | 69000 | 77000 |
電子選擇權保證金(B)值 | TEO | 45000 | 35000 | 39000 |
電子選擇權保證金(C)值 | TEO | 0 | 0 | 0 |
金融選擇權保證金(A)值 | TFO | 27000 | 21000 | 25000 |
金融選擇權保證金(B)值 | TFO | 14000 | 11000 | 13000 |
金融選擇權保證金(C)值 | TFO | 0 | 0 | 0 |
??最新保證金查詢
在期貨交易市場中,保證金制度是保障交易安全與穩定的重要機制。依據期貨商及結算會員的需求,期交所制定了嚴格的保證金規則,以確保市場參與者能夠有效管理風險。本文將詳細介紹原始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結算保證金的定義與計算方法,並透過實際案例解析保證金的運作流程。期望讀者能在深入了解保證金制度後,提升交易操作的精確度與安全性。
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原始保證金
原始保證金是委託人在進行期貨交易時需繳納的初始保證金額度。這一保證金額度是基於期貨契約的交易規則以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規定的結算保證金標準進行計算。具體而言,原始保證金是依照結算保證金的基準,經由期交所訂定的成數進行加成計算,確保能夠覆蓋市場的初步風險。
例如,甲期貨商對乙委託人收取臺股期貨的原始保證金為新台幣9萬元。這意味著,乙委託人必須在開始交易之前,向甲期貨商提供這筆保證金作為交易保障。這筆保證金不僅能夠為乙委託人提供交易杠杆,還能確保交易的安全性,降低因市場波動而引發的潛在風險。
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維持保證金
維持保證金是委託人在持有期貨部位後,必須保有的最低保證金額度標準。根據期貨契約的交易規則,維持保證金同樣是依照期交所的結算保證金標準,經期交所訂定的成數進行加成計算,以保證交易期間的風險控制。
在實際操作中,如果乙委託人在交易過程中持有臺股期貨合約,而其保證金餘額低於維持保證金標準(如6萬9千元),則期貨商必須立即通知乙委託人追繳保證金至原始保證金的水平(9萬元)。例如,乙委託人於六月一日持有一口七月臺股期貨買入部位,其保證金餘額為新台幣6萬元,這時甲期貨商將通知乙委託人限期補繳保證金3萬元。
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結算保證金計算與調整
結算保證金是每日計算並根據市場狀況進行調整的保證金額度標準。這一標準由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進行規定,並由期交所每日檢視,以確保其能夠涵蓋市場交易風險。計算結算保證金的方法包括以下公式:
指數類期貨結算保證金 = 指數 × 指數每點價值 × 風險價格係數
商品類期貨結算保證金 = 商品期貨價格 × 契約規模 × 風險價格係數
匯率類期貨結算保證金 = 匯率期貨價格 × 契約規模 × 風險價格係數
風險價格係數是期交所在制定結算保證金標準時的關鍵參數,考慮了一段時間內的價格變動幅度、景氣循環及其他可能影響市場風險的因素,以確保至少涵蓋二日價格變動幅度99%的信賴區間。
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調整標準與特殊狀況
期交所每天在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進行保證金標準的計算。如果發現現行保證金與實際市場需求之間的變動幅度達到調整標準,則會及時調整保證金。公告調整後的新標準,將自公告日次一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開始實行,適用於所有新交易及未沖銷部位。
此外,在某些特殊狀況下,根據「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第六條規定,若結算保證金收取標準因特殊情況而不適用時,期交所可以不受一般保證金變動幅度限制,依照當時情況調整保證金標準。這種靈活性確保了在市場異常波動時,保證金標準能夠快速反應,從而維護市場穩定性。
通過這些保證金制度及其調整機制,期交所致力於確保期貨市場的運行穩定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交易者可以在了解和遵守這些規則後,更加精確和安全地進行期貨交易。
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常見問題與解答 (FAQ)
問題1: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 – 什麼是原始保證金?它如何計算?
答:原始保證金是委託人在進行期貨交易時需繳納的初始保證金額度。依據期交所各期貨契約交易規則,原始保證金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的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期交所訂定的成數加成計算。例如,甲期貨商對乙委託人收取的臺股期貨原始保證金為新台幣9萬元,這是乙委託人在開始交易前需提供的金額,用以保障交易的初步風險管理。
問題2: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 – 維持保證金是什麼?當保證金低於維持保證金時應如何處理?
答:維持保證金是委託人持有期貨部位後必須保有的最低保證金額度標準。根據期交所各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維持保證金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的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期交所訂定的成數加成計算。例如,乙委託人於六月一日持有一口七月臺股期貨買入部位,其保證金餘額為新台幣6萬元,而低於維持保證金6萬9千元,則甲期貨商將通知乙委託人限期補繳保證金3萬元,以達到原始保證金標準9萬元。
問題3:期貨保證金調整公告 – 結算保證金的計算方式是什麼?特殊狀況下的調整如何處理?
答:結算保證金是依據「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的每日標準,用於涵蓋市場交易風險。計算公式包括:
指數類期貨結算保證金 = 指數 × 指數每點價值 × 風險價格係數
商品類期貨結算保證金 = 商品期貨價格 × 契約規模 × 風險價格係數
匯率類期貨結算保證金 = 匯率期貨價格 × 契約規模 × 風險價格係數
特殊狀況下,期交所可依「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第六條規定,不受一般保證金變動幅度限制,視當時情況調整保證金。這些狀況包括市場異常波動或重大經濟事件等,以迅速應對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穩定性。公告調整後的新標準將自公告日次一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適用,涵蓋所有未沖銷的交易部位。